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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调查取证

婚姻调查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资利益。这里的收益应当指的是孳息。这里的个人财产,即指夫妻婚前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也指婚后夫妻约定属于夫或妻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有可能发生在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认定
  土地使用权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依法出售、交换、赠予、租赁、抵押、继承等,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中的各项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公民个人所拥有的重要物质财富。对一方婚前所得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采用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避免对夫妻共同财产规定的不周全。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应对财产进行具体分析,充分考虑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婚姻法定财产制等因素综合确定,以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利。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以夫妻共同财产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婚前承租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
  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字,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权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该出资的认定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指定赠与子女乙方的除外。
  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军人复员费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征地补偿款的分割
  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征地补偿款做出具体的分割,这一点和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在判定征地补偿款归属的过程中应当类推适用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的法律原则,在财产分割中应当依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买断工龄款的分割
  买断工龄款补偿费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款则是基于工作,因此工龄款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财产分割中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比赛奖金的分割
  认定夫妻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与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没有绝对关系,和比赛奖牌一样,比赛奖金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陪送嫁妆的分割
  在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中,嫁妆一般是女方为女儿出嫁而陪送的财物,也就意味着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而非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司法实践中,如未明确赠与给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般将嫁妆作为个人财产来处理。

保险金的分割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各自分析: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虚拟财产的分割
  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营运商,能够被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实际分割中如果难以确定其具体价值,可以参考其他取得财产的方式,一般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的一方可以获得游戏账号,同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分割
  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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